二审判决和裁定的相关法规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审理,对事实和法律适用有错误的,应当改判;对没有错误的,应当维持原判。这就是二审判决的基本法规。
同时,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上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对事实和法律适用有错误的,应当改裁;对没有错误的,应当维持原裁。这就是二审裁定的基本法规。
在刑事诉讼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审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定罪、量刑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判决维持原判;对有错误的,应当改判。这就是二审判决的基本法规。
拓展知识: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二审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审效力,即二审判决和裁定是不可上诉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对于二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再审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的一种审查,是对二审判决和裁定的一种例外,目的是纠正可能存在的司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