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工作中,我遇到了难题。我是在物业公司,我们公司跟业主收取的电费是按1.2元一度算,我们支付给电网的是0.7元一度电,中间是我们赚的,并且我们是开了发票给业主的。我们财务经理说是属于代收代付,然后每月月底冲成本,不属于利润。这个方法对吗?她说直接做收入和冲减成本是不一样的。要是直接做收入才是属于收入。然后我们申报的时候,增值税的金额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的金额是对不上的。税局也没发现。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就会新增收入,可能会影响到500万,我很担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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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已回复
于2022-06-22 16:46:14发布

实操老师

职称及荣誉: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答:1、同学跟电网签订的协议中怎么约定的,代收代付是,代电网收1.2,交给电网1.2,现在同学企业挣了0.5,不属于代收代付,也不属于差额增税的范围,所以按1.2确认收入,0.7确认成本。
2、增值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金额对不上,是什么原因对不上呢。
有问题可以继续沟通哦~
2022-03-0216: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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