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两者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有限公司以出资为限对外担责,自然人独资也称为一人公司,公司对外负债如不能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可能突破出资额度对外程度责任,担在税负方面自然人独资公司更低。
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就是说假如你欠债了不能还上,完全责任归咎于一人上。
2、两者的财产所有权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后,其用作出资的财产所有权即与股东相分离,由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并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者继承。”但是有限责任公司不能随意转让股权和财产。
所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公司。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同学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继续沟通,祝学习愉快!